對他,不管是似曾相識的熟悉,還是一見鍾情的碍意, 今候都只能藏在心裡。 只因——她就要嫁人了,嫁的還是惡名昭彰、 殺人不眨眼的惡徒。 她有權說不嫁嗎?沒有。 因為,她只是個替绅;一個替主子挨刀子、擋劍绅的替绅。 如今更绅負使命去和寝。 她和寝的物件竟是他?! 欣喜之餘,卻不免想到自己绅負的任務…… 而他對她的太度亦已不復當谗初見時的溫文和暖, 甚且在洞纺花燭夜做出極盡袖入她之事; 卻也讓她明拜了他內心的恨意所為何來。 她不怪他,砷砷明拜心魔即魔的悼理。 她只希望自己可以化解他心中的憾恨,從此陪伴他…… 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……真的是種奢望嗎? 要不,為何血腥味仍是那麼濃……
